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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履行建设单位职责 做好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思考
作者:姜爱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1-8
    问题的提出
    组织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监督耕地开垦和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在这两项工作的工程建设实施阶段都涉及通过招投标确定承包人,建设单位履行其职责做好工程招投标管理对实现项目投资目标至关重要。工程招标,就是建设单位就拟建工程提出设计图纸和若干技术经济条件,公开或邀请施工单位参加投标,按照招标所要求的条件,择优选择工程承包人的过程。通过招标可以择优选择工程承包人,全面降低工程造价,进而使工程造价得到合理有效控制,确保质量、成本和进度目标实现。在建设项目管理实践中,出现了建设单位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的承包人不完全具备承担项目能力,导致质量、成本和进度目标失控,留下工程质量隐患、工程造价增加、进度拖延等现象,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建设单位的利益。综合分析各类工程建设成功的经验和事故的教训,可以清晰的看出产生这一系列问题的原因所在:一是建设单位不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二是缺乏对工程招投标工作关键环节的严格把握和技巧的运用。建设单位做好工程招投标管理能确保工程质量、成本和进度目标的实现,从而实现项目投资目标,发挥投资效益。
    思考之一:熟悉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一)建设项目招标范围
    1、《招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2、上述项目,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价低于(1)、(2)、(3)条规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人民币以上的;
    3、要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附属或者主体加层,原中标人仍具承包能力;
    (6)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
    (二)选择适宜的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公开招标属于无限制竞争方式, 招标人有较大的选择范围,可在较多的投标人中选定报价合理、工期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邀请招标人属于有限制竞争方式,虽然也能邀请到经验和资信可靠的投标者,但限制了竞争范围,可能会失去技术上和报价上有竞争力的投标者,因此,在建设市场中应大力推行公开招标。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批准可以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公开的招标的
    思考之二:严格把握工程招标工作关键环节和和熟练运用技巧。
    (一)确定适宜的招标组织形式,选定具有相应能力的招标机构代理招标。招标组织形式有自行招标和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代理招标两种。
    1、招标人自行招标的条件: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且进行招标项目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不具备招标条件;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招标人,未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委托招标机构代理招标。招标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甲级可以承担各类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只能承担一亿元人民币以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只能承担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招标代理业务。
    (二)编制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咨询人编制,由招标人发布,包括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有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定合同主要条款。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人将来与中标人签定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整个招标工作乃至承发包双方都有约束力。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和其他材料。
    (三)、认真细致做好资格审查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后审是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招审查。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招审查的条件、标准和办法。采取资招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招要求的条件、标准和办法。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的内容与标准是相同的。以下对资格预审作以证明:
    资格预审程序:(1)发出资招预审文件;(2)投标人提交资招预审申请文件;(3)对投标申请人的审查和评定,招标人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招预审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提交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①投标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资格预审内容包括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基本资格审查是对申请人合法地位和信誉等进行审查,专业资格审查是对已经具备基本资格的申请人履行拟定招标采购项目能力的审查;②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有合格制审查办法和有限数量审查办法。合格制审查办法:投标申请人凡符合初步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标准的,均可通过资格预审。其中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均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的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能超过规定的数量。(4)发出通知与申请人确认。
    (四)组建一个高素质的评标委员会团队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
    评标委员会专家的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确定评标专家可以随机抽取或者直接确定的方式,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胜任的,可以经过规定的程序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的情形:
    (1)、招标人或者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到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及其他招标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办法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办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评标按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步骤进行,我国目前评标中主要采用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办法在初步评审内容和标准上基本是一致的。
    1、初步评审,评审标准包括4个方面:(1)形式评审;(2)资格评审;(3)响应性评审;(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2、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做进一步评审比较。详细评审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和综合评估法两种。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详细评审标准规定的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除外。它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2)综合评估法:不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除外。综合评估法评标分值构成一般分为4个方面,即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其他评分因素。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投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六)按照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加强合同管理
招标人应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程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是有法律效力。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文章录入:mayue    责任编辑: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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